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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32号福达商厦四层B区房产出租公告
2023-01-31 17:29:47信息来源:

公告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32号福达商厦四层B区房产出租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17759183519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32号福达商厦4楼

发布机构

福建省福汽华泰服务有限公司

是否延牌

延牌日期

保证金

6368.50

公告开始日期

2023年1月30日

公告结束日期

2023年2月17日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32号福达商厦四层B区房产出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32号福达商厦四层B区房产,面积约40平方米,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期至2023年4月9日。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物为福州汽车厂名下资产,产权明晰,经合署办办公会议同意将福州汽车厂名下的福达商厦四层B区房产委托福建省福汽华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组织招租,并由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并开具发票。

1.2.底价:2040元,底价为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1.3.出租用途:办公场所(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除外)。

1.4.租赁期限:5年。具体日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5.递增方式:从第二租赁年度起(含第二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1%。

1.6.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7.租赁履约保证金:6368.50元(合同期末年三个月租金)。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竞价保证金可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时签署《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1.8.2.公示日期以合署办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纠纷;

2.3.与出租方合作中没有出现违约情况的;

2.4.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公布的记录为准);

2.5.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应报名参与竞价行使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标的物的状况,意向承租方应进行充分了解,自行评估并自愿承担风险,如遇政府拆迁改造,集团公司征用、企业重组、改制、合并、质押执行等,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3.承租期内标的物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标的物,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形成的建筑附着物等不可拆除装饰、增设物等固定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3.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联营、承包等)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给第三方。

3.5.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其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3.6.承租方应守法经营,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涉及消防安全验收许可的,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7.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密封报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6368.50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福汽华泰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37630188000007352】。

5.3.3.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福达商厦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出租方领取《报价文件》,并按《报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报价文件

企业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报价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7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报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电话:17759183519;监督电话:0591-87112576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32号福达商厦4楼合署办                                  

 

福建省福汽华泰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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