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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主楼部分楼层租赁公告
2021-03-01 15:25:00信息来源: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7号福汽大楼主楼第4、5、9、10和11层,分别出租。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福汽大楼所在区域路网密度大,交通便捷,临近地铁2号线厚庭站。租赁标的每层建筑面积为 1215.7 平方米,其中4、5层为毛坯房、9至11层为精装房,以上租赁标的均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具体的品质和状况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出租用途、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租金支付方式

1.出租用途:写字楼(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餐饮业、酒吧娱乐场所等项目除外)

2.租赁期限:5年,租期内,出租方给予承租方毛坯房(第4、5层)免租金装修期3个月,精装房(第9至11层)免租金期2个月。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标的,若逾期交还,则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租金3倍的违约金。

3.租赁价格:

标的一:福汽大楼第4层整层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2元/平方米。

标的二:福汽大楼第5层整层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5元/平方米。

标的三:福汽大楼第9层整层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8元/平方米。

标的四:福汽大楼第10层整层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8元/平方米。

标的五:福汽大楼第11层整层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8元/平方米。

4.租金递增方式:租赁合同期内,起租第一年度的年度租金价格按竞得价确定,第二年开始递增,每年递增2%。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一次性缴纳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首期租金支付以合同约定为准。

6.租赁保证金:三个月首年月租金。

7.本项目成交后,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福汽大楼主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必须按照公示中的租赁用途进行经营,违约经营的将责令停业直至收回房屋;

2.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互换使用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3.承租方在投入营业前,其整体形象、店招店牌以及内部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4.承租方不允许拆改原有的房屋结构;

5.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6.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安保费、电梯维护费、消控中心维护费、卫生管理费、水、电、煤气、通讯)及各种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由承租方自行缴交。

六、竞价方式

采用竞租人以书面报价竞价的方式,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的方式招租。

七、竞价保证金:伍万元整

八、公告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康晟       电话:0591-22027136

监督电话:0591-22027206

地址: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7号福汽大厦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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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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