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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工作情况
生态环境部:考虑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适当延后实施,适当延长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过渡期,适当延长国五库存车的销售期。2020年将配合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一起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100万辆柴油货车的淘汰工作,全国其他地区也会持续推进。
商务部: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二是落实好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三是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四是便利车辆异地交易登记,进一步繁荣二手车市场。
财政部: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今年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两项优惠政策延长两年,主要是有以下考虑:一是助力解决问题,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顺应发展趋势,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三是对冲疫情的影响,促进汽车消费。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按程序出台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调整的具体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为释放汽车消费需求创造良好的条件。
财政部:针对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将研究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奖补政策,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快建设进程,尽快改变车多桩少的局面,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创造良好的环境。
财政部:在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开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工作,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减少污染排放;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促进汽车消费。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确定,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开展上述工作。财政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按程序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
发改委:下一步,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国家将继续加大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引导相关方联合起来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支持居民区里多车一桩,即几辆车合用一桩,临近车位能够共享等模式,解决居民区里建桩比较难的问题。二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和乡村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运用示范。三是加强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服务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目前,需要实施的一些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经陆续开工建设,从行业协会摸底调查的情况来看,预计今年全年能够完成投资100亿元左右,新增公共桩大概在20万个左右,新增私人桩大概能超过40万个,公共充电站达到4.8万座。
二、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号)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今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三、汽车下乡等促进地方汽车消费政策出台
Ø 广东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
1、在推动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方面提出,鼓励整车企业对广东省农村居民让利。在此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消费者,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
2、广东省未来将开展汽车下乡专项行动,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农村居民,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具体操作方案将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另行制订。
3、针对贷款购车方面,广东省还将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商行、农信社联合销售企业为农村居民制定购车金融产品;鼓励为征信良好的农村居民办理无抵押购车贷款;支持汽车金融企业为农村居民开发专属汽车消费贷款方案;严禁对购车居民收取贷款代办手续费。
4、鼓励多品牌联合经营,指导全省各县域结合实际规划建设汽车综合卖场,支持整车企业开展多品牌联合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金融保险、汽车维修保养等业务,加快建设农村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5、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发布对外征集2020年汽车下乡推广车型的公告,择优选取50-60个车型纳入。前述公告里还提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向推荐纳入“汽车下乡”推广车型时要做出车辆价格优惠承诺,对农村居民购买汽车的综合优惠达到车辆指导价的10%以上。
Ø 4月17日四川省商务厅等7家单位印发《关于开展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1、明确提出加大促进汽车消费力度,推动购买新车和二手车交易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鼓励市(州)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一定补贴。其中重点开展“汽车下乡”活动,大力促进农村消费,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活动主要内容有政府补贴、金融助力、便利登记、企业让利等,采取“1+2+2+N”方式,即一场启动仪式、两场专题会(汽车金融对接和汽车市场行业报告)、两个营销渠道(线上线下)、N场促销联展方式,鼓励消费者购买汽车,提振汽车消费信心、鼓励汽车加快更新换代、营造汽车消费环境。
3、目前,成都市商务局等6部门印发《支持汽车更新换代实施细则》,明确满足条件的消费者,置换或报废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国三排放标准以下(含国三)家用乘用车,并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排放标准家用乘用车(含新能源车),每辆给予2000元一次性消费奖励。宜宾市出台购车惠民补贴政策,对个人购“宜宾造”燃油车给予每辆5000元、新能源车购置价格5%的政府补贴,同时,为鼓励运营企业和个人采购“宜宾造”新能源电动车用于经营性活动,也将给予3万-6万元/辆补助。
Ø 其他省市城市出台汽车消费刺激政策
3月29日,长春市日前推出购新车最高补贴4000元等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3月28日,宁波市出台措施,自3月25日到9月30日,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