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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盖章)确认本公告
公告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7间店面每间分别出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挂牌价(万元) | 详见公告 |
是否延牌 | 否 |
保证金(万元)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年7月18日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年8月7日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7间店面分别出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7间店面,每间分别出租。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 租赁标的 | 面积 (平方米) | 挂牌价 | 竞价保证金 |
1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二、三间店面 | 83.2 | 4.2327 | 26 |
2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四间店面 | 22.5 | 1.1650 | 7 |
3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五间店面 | 52.8 | 2.7340 | 16 |
4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六间店面 | 52.8 | 2.7340 | 16 |
5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七间店面 | 49.92 | 2.5840 | 15.5 |
6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八间店面 | 17.92 | 0.9280 | 6 |
7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九间店面 | 42.24 | 2.1870 | 13 |
(注:店面顺序是从东往西数,面积以实际为准,若有不符,租金不作变动)
1.2.挂牌价:挂牌价为租赁标的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1.3.租赁期限:5年。
1.4.租赁用途:店铺(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除外)。
1.5.优先权情况:原实际承租经营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6.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6.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当面签署合同。
1.6.2.公示日期以组织方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组织方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与出租方存在法律纠纷的不得参与此次招租。
2.3.曾与出租方合作并出现违约情况的不得参与此次招租。
2.4.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公布的记录为准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标的物的状况,竞租人应进行充分了解,自行评估并自愿承担风险。
3.3.承租期内房屋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或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3.4.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及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赁押金。
3.5.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租赁押金。
3.6.在租赁期内,若承租方的经营行为影响所在社区群众生活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承租方应立即响应并整改到位,消除影响。
3.7.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3.8.承租方应守法经营,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涉及消防安全验收许可的,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9.本次出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10.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11.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租人须在2019年8月7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东街店面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竞租人未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六、公告期限: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8月7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7日17:00时
八、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19年8月8日15:00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span style="margin: 0px; line-height: 150%; font-fa